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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华人同国内公民在华办理结婚登记须持哪些证件?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4/9/1
外籍华人同国内公民在华办理结婚登记须持哪些证件?
答:外籍华人须持本人护照或身份国籍证件;我公安机关签发的《外国人居留证》或外事部门颂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入境、居留证件;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、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,或该国驻中国使、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。离过婚的需持有效的离婚证件。 国内公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所在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婚姻状况、双方有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。
答:外籍华人须持本人护照或身份国籍证件;我公安机关签发的《外国人居留证》或外事部门颂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入境、居留证件;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、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,或该国驻中国使、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。离过婚的需持有效的离婚证件。 国内公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所在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婚姻状况、双方有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