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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及效力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4/11/25
离婚法律问题八大误区
人们常说,女性是一个家庭中的“半边天”,然而当女性遇到婚变时,由于对丈夫财产无法掌控和对法律存在误解,许多女性在离婚时都吃了亏。
  误区一:80%(男女均等)
  一旦签离婚协议书双方谁也别想反悔。
  不少妻子在与丈夫闹矛盾时候,总是费尽心思签订离婚协议书。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,对方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便不能反悔。其实不然。
  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。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。也就是说,即便签订好离婚协议,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,只要有一方反悔,协议就不生效。法院审判时候,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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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不是一点用没有,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,或说明现有财产状况。
  2、对于已经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离婚的夫妻,如果能够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候,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,当事人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,要求法院撤销原来的离婚协议书,重新分割财产。
      
  误区二 65%(女性为主)
   对方隐匿银行存款
   律师法官全能调查
   在律师接触的案件中,70%的离婚案件存在一方或双方转移隐匿财产情况。此时受害一方总是想,相信律师和法院会帮我查到有关财产转移的情况的。
   其实,律师和法院的调查能力很有限。通常,如果是房屋、汽车、公司股权、企业投资权益这样的财产,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。但是对于银行存款,如果当事人不能够提供对方具体的身份证号、开户银行的名称、银行帐号,即使委托律师和法院,也没有办法查询到相应的财产。
  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十八条规定: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,应当提交书面申请。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、住所地等基本情况、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、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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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,很多财产信息是在当事人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了解到的。当事人平日应多留心,对于一些信息进行保留,记录和复印,才不会至于遭婚变时措手不及。
  
  误区三 95%(女性为主)
  一方出轨有婚外情
  离婚就能得到赔偿
  婚外情分为道德上的婚外情过错和法律上的婚外情过错。所有的婚外情,按照不同严重程度区分为以下三类:
  第一类:是一般婚外情:包括嫖娼,一夜情,婚外性行为、网恋行为等。
  第二类: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行为。这是指已经有配偶的一方,与其他异性存在着长期的同居事实。
  第三类:是重婚罪。包括事实重婚或登记重婚。
  不同的婚外情,在法律上所能得到的救济和保护是不一样的。第一类在经济上不能得到赔偿,更多的是依靠道德调整。对于后两种,如果有证据,是可以在离婚时候得到经济上的赔偿,但从目前司法操作实践来看,赔偿数额都不高,而且要求无过错方在离婚案件过程中主动提出赔偿请求,并承担着艰难的举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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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赔偿请求不仅可在离婚时提出,在离婚后一年内,无过错方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也可以向法院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。
  
  误区四 70%(男性为主)
  只要分居两年以上
  法院一定判决离婚
  在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标准中,是有一条“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”的规定。但需要明白的是,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,是有要求的。首先要求是客观存在着长期分居,即无夫妻生活之实,其次一定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,而不是因工作调动,出差、就学、子女上学导致的分居。这种分居还要求具有持续性。如果分居期间双方曾居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的,那么分居不能成为持续性的两年。
 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,法官是否判决离婚,还要结合其他情况,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。
  有的人以为故意制造两年分居的事实,提出离婚法院一定会支持,这是当事人的一种误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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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双方真的因感情不和而分居,如果有可能的话,最好能够与对方协商签订分居协议,证明双方已分居,并说明在此期间经济是否各自独立,如无法与对方签订分居协议,如果你已从家中搬出居住,要保存在外租赁房屋的合同及相关票据等证据,在新的入住小区物业公司登记。但总的来说,感情是否破裂,才是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。分居只是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。
  
  误区五 90%(女性为主)
  抓住对方出轨证据
  离婚多分夫妻财产
 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(尤其是女性)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,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,包括重金聘请私家侦探。当事人大多基于两个目的:一是为了查明真相,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,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;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,以期离婚时候能多分财产,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。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。证据分为三种:
 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。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、婚外恋、网恋等;
  第二种是《婚姻法》说的“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”的婚外情证据。
  第三类最为严重,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。
  我国现行法律认为,婚外情的过错,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,并无必然的联系。  通常情形下,夫妻离婚时候,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、照顾妇女儿童、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。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,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,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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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慎用侦探方式调查对方的婚外情,而是尽可能多地将精力花费在正常的夫妻财产分割中,去查清楚对方到底有多少财产、或者隐藏了多少财产也许会对自己更有利。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?并不是。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、第三类婚外情,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,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。
  
  误区六 85%(女性为主)
  孩子年龄10岁以下
  法院一定判给母亲
  并不是母亲坚持要求抚养孩子,孩子就一定会跟随母亲抚养。
 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的总原则是:两岁以下孩子,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。两岁以上的孩子,就不一定了。法院要考虑: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,会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。
  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。比如:第一、父母双方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,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,第二,考虑孩子过去生活中由谁在照料,孩子和谁的感情更深。第三,考虑一方有没有绝育,或者再育可能,有没有再婚的可能。第四,一方有没有不良恶习,比如赌博、酗酒、吸毒。第五、如果是10岁以上孩子,还会征求孩子个人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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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平时的生活中,多保存一些与孩子共同生活及照顾孩子生活、学习的证据,如照片、录像、幼儿园、学校的家长联系手册等,另外,还要注意搜集对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证据,如对方存在不良恶习的证据等,只有在平时注意搜集相关证据并予以保存,在双方离婚时才会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获得主动。
  
  误区七 70%(男性为主)
  离婚诉到法院 很快就能解决
  通常,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,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,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,多则9个月。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,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。按照这个期限计算,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,从时间上计算,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到两年左右。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。可谓“长路漫漫”。所以,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,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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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建议当事人如果认为感情已经破裂,想尽快离婚,那么可以采取一方面与对方和谈协议离婚事宜,但同时应当作好一旦无法达成协议,就提出诉讼离婚的准备,而且应当设定一个商议的期限,而不是无期限的长谈,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和生活和工作、学习都会带来严重的影响。过去实践中曾有当事人不懂法律程序,导致十年才离掉婚的情况。
  
  误区八 50%(男女均等)
  只要我们结婚超过八年,所有的财产都是我们俩的了
  按照现行婚姻法原则,如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不论结婚多少年,婚前个人财产都是个人财产。同样的,结婚后所得的财产,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,原则上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。所以,不管结婚时候配偶间各自财产状况如何,也不论结婚多久,所有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是各自的婚前财产-----“你的就是你的,我的也永远就是我的”。不少当事人误以为“嫁给你就是我们俩的了”
 律师支招
  虽然法律是这么定的,但也有人为爱情而愿意付出所有,如果想改变这种法定情形,让你们的婚前财产与婚后所得按夫妻俩的意思确定归属,可考虑签订“夫妻财产约定”的方式,如果您还不放心,可以对该协议办个公证。
  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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